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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自治区级教师教育实践基地家具定点采购公告

来源:国有资产管理处 编辑: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4-19 08:22:35 浏览量: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2018-2019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小额办公家具定点采购的通知》(桂财采〔2018〕2号)要求,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需要采购2019年自治区级教师教育实践基地家具,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2019年自治区级教师教育实践基地家具定点采购。

(二)采购预算:135651元。报价不得高于采购预算,否则报价无效。

(三)货物需求参数:详见货物需求参数一览表。

(四)质保金和质保期:中标人在项目验收合格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按合同金额的5%向学校提交质保金,质量保证期满后若无质量问题,学校在1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质保期不少于壹年(含壹年)。质保期内因货品质量问题发生故障或损坏的,投标人应负责免费修理或替换,质保期内出现货品质量问题供货商应在8小时内到达进行解决。

(五)交货期及地点:签订合同之前起15日历天内免费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

(六)验收要求:货物严格按照需求参数进行验收,不符合要求的按严重程度扣款直至退货,并要求对采购方进行经济赔偿。

(七)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在收到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5%货物质量保证金并开具全额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100%。

二、投标人要求

必须是《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2018-2019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小额办公家具定点采购的通知》(桂财采〔2018〕2号)定点家具供应商之一。

三、投标材料要求

(一)制作要求:投标人依据本公告进行投标(投标文件格式附后),报价为最终报价,投标文件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投标人将填写好的投标报价表(加盖公章)、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018-2019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小额办公家具定点采购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各1份,以上文件装订成册不脱页,不得活页装订,用文件袋密封并在封口处粘贴封条和加盖公章。公告附件请在2019年4月23日17:00前到国有资产管理处报名领取,报名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二)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4月24日9:00前送至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77号)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截标后进行开标评标。

四、评标办法

本项目投标人投标材料必须满足本公告所有要求,在满足要求的基础上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定。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国有资产管理处卢老师,0771-5712442。

监督人:纪检监察室肖老师,0771-5849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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