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拟对2020年新生军训服装准入供应商资格进行评选,欢迎符合条件的供货商前来参加评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0年新生军训服装准入供应商资格评选
二、招标内容:
供应商1家;军训服装一批(以实际发放数为准,单套价格≤125元)。
(一)款式:款式型号为“87款式迷彩服”,每套包括迷彩服、迷彩帽、T恤、低腰作训胶鞋、外腰带、学员肩章、臂章共7样货物。
(二)技术参数:按有关面料材质和产品的检验合格标准(详见评选文件)。
(三)进场时间:2020年9月(以实际通知时间为准)。
进场服务地点: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供应商资格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内注册登记(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登记的),具有提供本次采购服务能力的合法供应商。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四、报名需提交的材料及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供应商必须为独立法人,具备合法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具有服装产品的生产加工或销售资质,必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随带查验)。
2.法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必须为公司正式员工,并提供社保机构出具或从社保机构网上系统打印的该公司为法人或被授权人缴纳社保参保缴费证明复印件或免缴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证实),加盖单位公章(原件随带查验);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必须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新成立不满一年的公司,提供公司成立当月至报名截止时间前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随带查验);
4.南宁市外应选人,必须在南宁市注册有分公司或办事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①分公司或办事处营业执照、②分公司或办事处注册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当地应选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应选人为员工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③国家税务机关出具的应选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税金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新成立不满三个月的企业,提供成立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前的上述材料)(上述材料原件随带查验)。
5.提供国家税务机关出具的应选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复印件和社保部门出具的应选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和《社会保险基金专用收款收据》复印件及社保资金银行代扣业务回单复印件;(新成立不满三个月的企业,提供成立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前的上述材料)(上述材料原件随带查验)。
6.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评选项目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二)报名时间:2020年7月20日—7月22日(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共3天,逾期不接受报名)
(三)报名地点:南宁市民族大道77号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处
(四)联系人:卢老师 联系电话:0771-5712442
五、应选保证金
1、应选单位须在评选时间前以对公转账方式从应选单位对公账户向学校银行账户交纳应选保证金壹万元整(¥10000.00),评选结束后,未中选单位的应选保证金在10个工作日内退还至应选单位账户,中选单位应选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在履约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如应选单位在应选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或扰乱本项目评审秩序情况的,则没收其应选保证金。
2、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开户行和账号:
户 名: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开户行:招商银行南宁民族大道支行
帐 号:771902121410201
3、中选单位应选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如中选单位拒绝遵守评选文件规定、响应承诺,或拒绝签订合同,或虽签署合同但不予履行,则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五、评选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20年7月23日上午10:30。
(二)地点: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第一会议室。
六、注意事项
(一)应选文件(格式见评选文件)及样品必须以密封形式(均加盖供应商公章)于2020年7月23日上午10:30前在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第一会议室递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二)中选单位的样品不退,未中选单位的样品可在评选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取回。
(三)供货商自行承担与评选有关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0年7月17日
附件
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评选项目报名登记表
项目名称 |
2020年新生军训服装准入供应商资格评选 |
报名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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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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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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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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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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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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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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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单位相关资质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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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选报名确认: 应选单位: (盖章) 法人代表或受托代理人签字(章): 日期: |
注:1.此表所填信息必须与实际情况及应选文件内容相符。 2.如应选人提供的联系方式有误,造成有更改通知及补充通知无法联系的,后果由应选人自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