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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全校师生征集书画、摄影等艺术作品的通知

来源: 编辑: 作者: 发布时间:2010-11-23 00:00:00 浏览量:

为营造一个高雅、文化气息浓厚的校园环境,创建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充分发挥校园环境的育人功能,推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同时也搭建一个全校师生展示才华的平台,促进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发展,决定向全校师生征集书画、摄影作品等艺术作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内容及种类
作品内容应积极向上、健康、富于美感。所征集的艺术作品种类为:
1.软笔书法作品。要求内容富于教育、启迪意义,规格统一为4尺宣纸以内大小(请与陆有珠老师联系,由陆有珠老师统一指导并提供书法用纸,联系电话5866962)。
2.美术作品。画种不论,最小规格为4开纸(请与吴启益老师联系指导,联系电话:13087993322)。
  3.摄影作品。要求作品要反映我校师生活动以及校园景观,生动自然,富于寓意,彩色、黑白均可。规格统一为10寸(请与陈星老师联系指导,联系电话13132818805)。
4.剪纸。要求在规格为10寸的底板纸粘贴好(可与郑明老师联系指导,联系电话5855956)。
二、作品用途
(一)入选作品用于我校两个校区的校园文化建设,装裱后悬挂于我校校园各墙体,悬挂一年后撤换收藏。
(二)学校每年将举行一次艺术作品征集活动。入选作品由学校统一发收藏证书,作为艺术教育成果留存学校,并在重大节日展出。
三、作品征集时间
从2010年11月23日起至12月15日止。
四、作品递交方式
(一)教师作品统一交到学校党委宣传部办公室(南宁校区育才楼3楼)。
(二)学生作品需在作品背面右下脚用铅笔注明作者的班级、姓名、指导老师、联系方式。南宁校区学生作品交到学校党委宣传部办公室。平果校区学生作品交到团委办公室宣传部。
 
 
                  中共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
                        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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