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高校职称评审权下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规〔2018〕15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高等学校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桂教职办〔2023〕14号)和学校《关于印发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幼师职改〔2023〕18号)有关要求,为确保职称评审的公平公正,根据职称评审审批程序及有关政策规定,学校职改办决定在学校官网通知公告栏和人事处网站职称工作栏将2023年度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结果向社会进行二次公示。公示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和群众如对公示范围内评审通过的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公示结束之日前以邮寄或直接送达方式提交至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77号育才楼3楼A309)。邮寄送达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凡以匿名形式反映情况的不予受理。对反映的情况或问题,我办将严格按照职称管理工作相关政策规定予核查。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将在完成审核审批程序后,按照规定程序正式发文公布。
群众如实反映情况受法律保护。
附件:2023年度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25日
附件
2023年度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一、教授(5人)
王成科、王顺顺、宋美玲、陈鹤松、林冬翠。
二、副教授(14人)
韦松吟、韦 娜、韦 微、叶梦萍、刘佩杏、余文砚、陈 松、
李春良、李 棉、梁春苗、黄艳兰、黄海燕、游红梅、覃 静。
三、讲师(8人)
王 楠、孙丹凤、许秋莹、麦国燕、陈柯璇、李耀山、蒋 葵、
馥 俊。
(共计27人,以上按姓氏笔画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