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幼培 [2009] 15号
关于举办第52期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班的通知
各市、县教育局,各幼儿园:
根据国家教育部《中小学校长培训规定》以及自治区教育厅有关文件的精神和要求,为适应幼儿教育发展的需要,造就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素质高的幼儿园园长队伍,我区实行幼儿园园长持证上岗制度,幼儿园园长必须参加培训,取得《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书》后方能上岗。为配合做好该项工作,广西幼儿教师培训中心将举办第52期园长任职资格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尚未取得《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书》的现任或拟任的幼儿园正、副园长(含各级各类幼儿园),以及需要学习的幼教工作者。
二、培训形式
培训采取脱产培训与在岗自学、考察实践相结合的学习形式。
三、培训时间
2009
年12月1日
报到。
2009年12月2—15日为集中面授学习时间。
2009
年12月16日
—2010年3月在岗自学、完成作业。
2010年4月参加第二阶段培训,包括考试、外出考察、撰写考察报告等(另行通知)。
四、学习、考核及发证要求
凡参加培训的学员必须坚持参加各阶段的面授、自学和考察活动。在集中面授期间要认真听课,做好笔记,不得缺勤;在岗自学期间必须按照任课教师的安排,完成指定书目的阅读,做好读书笔记,完成作业、论文,并做好考试科目的复习准备,认真参加考试。在外出考察期间要虚心学习,遵守纪律,认真撰写考察报告。学习结束后,通过考试、考核,成绩合格者方能颁发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核发的《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书》,并按规定计算继续教育学分。
五、收费及食宿安排
经物价部门核准,参加培训的学员每人收培训费650元,课本资料费220元(暂定)。第二阶段外出考察费用另计。
住宿推荐:学校附近有多家宾馆、酒店与我中心有协议价,学员可自行联系:①气象宾馆:双标间80元/间/天,电话:5870276。 ②乐都大酒店:双标间70-80元/间/天,电话:5880818。③文泽酒店:双标间120元/间/天,电话:5853288。④学校招待所:8人间25元/人/天,电话:13117714765何阿姨。伙食:可在学校食堂自行就餐。食宿差旅费由学员所在单位按有关规定报销。
六、报名须知
请于2009年11月5日前将填写好的报名表(见附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培训部邮箱报名。
正式报到时请将填写好的纸质报名表(见附件)加盖主管单位公章交来,同时交一份本人中师以上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历)复印件,并交验毕业证书原件。
报到地点:南宁市民族大道77号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育才楼1楼培训部,可乘6路、8路、11路、34路等公共汽车到达。
附件: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班报名表
广西幼儿教师培训中心
二○○九年九月十五日
附件:
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班报名表(第52期)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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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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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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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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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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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
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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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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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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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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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职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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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
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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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
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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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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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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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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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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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 单位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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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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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此表可复印,也可上“广西学前教育信息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