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一所国家公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直属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领导。学校前身为广西幼儿师范学校,
现有南宁和平果两个校区,其中
平果新校区位于毗邻南宁市的平果县教育园区。学校始终坚持以“培养高素质幼儿教师,服务学前教育”为使命,坚持“质量立校、科研兴校、特色强校”的办学理念,形成了“一专多能”、“基础+特长”、“校·园合作”的办学模式,是广西幼儿师资的摇篮、教师教育的重要基地。毕业生因综合素质好,实践能力强,特长突出,备受用人单位(幼儿园、小学、企事业单位)欢迎,毕业生供不应求,就业遍及广西、广东、浙江、福建、北京等地,及港澳、泰国、越南等东南亚国家,就业率一直排在广西各类学校之前列。学校先后被自治区教育厅、国家教育部授予“自治区示范性学校”、“中国师范名校”、“全国艺术教育先进单位”等一系列荣誉称号。
欢迎各位有志于教育事业的青年学子报读我校,经教育厅批准,我校实行自主招生,经报名面试通过后即可录取。根据国家政策,在校一、二年级所有农村户籍的学生和县镇非农业户口的学生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获得每年1500元的国家助学金,学前(幼儿)教育专业的学生第三学年仍可获得特定专业生活补助。
2010
年招生专业及报读办法
学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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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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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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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读及录取 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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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 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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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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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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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幼儿)教育
英语教育
美术教育
音乐教育
舞蹈表演与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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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
历
届
初
中
毕
业
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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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
1.
初中毕业证;待毕业的提供学校证明)。
2.
中考或毕业考成绩。
3.
户口本或身份证。
4.
舞蹈专业初二学生亦可报读。
可直接到学校或我校在各地所设招生点报名、面试,亦可电话、信函报名。报名及面试合格后即发录取通知书(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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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选读三二分段学制者可于第三学年参加中师对口升高师专项升学考试,学校为该学制学生提供升学辅导和服务平台,考试合格者直升全日制大专;
2.
毕业时成绩合格者,属师范类的可申报幼儿园或小学教师资格证,属非师范类的可申报相应技术等级资格证书;
3.
就读期间,学校设有助学金、奖学金,并提供勤工俭学机会;
4.
有到国外继续深造大专或本科的机会;
5.
毕业生档案户口可进入广西(南宁市)人才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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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幼儿园教师、小学教师
2.
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
艺术团体演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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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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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住宿费等按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取,学前(幼儿)教育、英语教育学费2000元/学年,美术教育、音乐教育学费4000元/学年,舞蹈表演与教育学费4500元/学年,住宿费:900元/学年/生,教材费:约400元/学年(多还少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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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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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报读师范教育类专业要求身高150cm以上,无高度近视。
2
、考生需到我校面试,或拨打以下当地招生点电话联系就近报名、面试:桂林市:0773—2980091、2887113 柳州市:0772—2856416 百色市:0776—2826090、2823570 河池市:0778—2283288 贵港市:0775—4809551、6852336 玉林市:13877567075、13977588533 梧州市:0774—2823180 贺州市:0774—5283752 北海市:0779—2020981 钦州市:0777—2833395、1890777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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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学制、招生专业、招生人数等以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报名地点: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中专部(南宁市民族大道77号)(或当地招生点)
报名咨询电话:0771-5869751(兼传真)、2568100、2568101 电子邮箱: